蒲卫发〔2018〕66号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
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人员集中,接触密切,一旦发生传染病,极易传播和流行,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近年来,我县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传染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每年个别中小学、幼儿园内都有疫情病例发生,对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从保障师生生命健康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狂犬病、麻疹、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防控计划并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完善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积极部署安排,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夯实责任,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校(园)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晨午检制度、通风和消毒制度,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准确分析研判疫情趋势,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各医疗机构要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需求,实行分片包联办法,县医院承担北关社区、中医医院承担古镇社区、县二院承担西府社区和关帝社区、创伤医院承担东街社区、尧山医院承担达仁社区、东杨卫生院和贾曲卫生院承担城南社区和祥塬社区、各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各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划分情况见附件1),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学校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登记制度,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无盲区。
三、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快速处置
1.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辖区卫生机构,并规范做好病例隔离、疫点消杀、甚至局部停课等措施,保证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告知患者前往传染病定点医院(蒲城县医院)诊治,并执行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门诊病例严格执行定点医院医生建议留观时间,住院病例严格执行查证住院病历。
2.各医疗单位要规范使用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管理工作。开展门诊、病房疫情监测,发现疫情按程序分别上报县卫计局和疾控中心。传染病定点医院(蒲城县医院)要完善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出具制度,配合各学校做好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全县疫情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每年对所有疫情报告员进行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同时,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健康教育宣传等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强化查验工作,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
每年春秋开学之际,全县各托幼机构和小学均要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县疾控中心要将入托或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作为常规免疫查漏补种工作的重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指导全县各小学及托幼机构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加强督导,确保防控措施取得实效
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卫计局、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扎实落实。对因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