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充实外派教师储备库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422次发布时间:2018-04-23 10:2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充实外派教师储备库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教育资源优势,支持海外华文教育发展,为我县更多中青年优秀教师创造出国锻炼的机会,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对外交流,推动我县教育国际化,按照省、市侨办及市教育局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渭南市外派教师储备库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被推荐的教师需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人际交流沟通,组织纪律性强,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具备教师资格;从事专业教学3年以上工作经验;汉语普通话达到二级以上
水平;年龄25-40周岁之间。推荐教师应为公立学校一线在职教师。
  3.外派教师专业要求,中小学语文、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国画特长)等文化课教师。
    4.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和严重病史,无不良记录、嗜好。
  5.蒲城县向市侨办推荐人数为3-5人。
    二、外派待遇
    1.外派教师任职期间的工龄、教龄连续计算;派出学校保留其公职及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外派期间,由国务院侨办支付外派教师月薪10000元人民币(含税),国际往返旅费及办理出国手续等费用。
  2.聘用学校负担外派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食宿、医疗保险和其他税金等费用。
  3.对派出教师的学校,国侨办按每人每月予以2000元人民币的课时补贴,用于学校因派出教师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外派教师简历表、外派教师审核表见附后。
    2.此次推荐的教师为我省外派教师储备人选,市侨联、市教育局将对县市区推荐的外派教师进行初审,报省侨办审定后入库。
  3.各校必须于2018年4月26日前将推荐教师人选简历表(学校是否同意派出处)、审核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报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蒙文斌           联系电话:7212897
 
    附件:新建文件夹.rar
    1.外派教师简历
    2.外派教师审核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