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8年创模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2018年,我县将申请省市对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调研、鉴定、评估、验收。为确保我系统在该项工作中能够顺利通过验收,根据《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蒲城县2018年创模工作任务的通知》(蒲办字〔2018〕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系统2018年创模工作任务下达,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1、资料整理工作任务
按照《关于印发蒲城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建档规范的通知》(蒲双创办发〔2010〕71号)文件要求,对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4月26日前完成2017年度创模指标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并报送基教二股,同时报送创模指标完成情况的专题报告。
2、重点工作任务
(1)城市辖区内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普及率≥90%;
(2)城市中小学有环境教育专题教材;
(3)环境教育纳入到整个教学计划中, 每学年环保教育达12课时以上(两周1课时);
(4)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2次环保教育活动、2次环保实践活动。
(5)开展“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校园”、“园林式学校”创建活动。
(6)开展“小手拉大手巩固省级模范园林城市”征文活动。
(7)开展单项教育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教育活动、“节能宣传周(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教育活动。
(8)做好其他相关创模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3、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创模合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模工作作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形成推进创模工作的强大合力。
(2)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完成任务。创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师生对创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调动全体师生参与创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严格责任考评,明确工作奖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模工作,安排人员快速对2017年的创模工作资料按要求进行汇总、整理、查漏补缺、按时上报,并对2018年的创模工作任务进行合理安排,扎实落实。教育局将联合联创办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追究。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