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管理规范自查达标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和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大局安全稳定,根据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校园安全规范自查达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蒲城县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规范》(蒲教发〔2018〕47号)文件精神,明确校园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进一步夯实全体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网格化、区域化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二、对照规范,认真自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情况一览表》(见附件),认真进行自查,逐一对照,如实填写;对于未达标的项目,要提出具体的达标时间。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要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达标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逐一审定达标时间,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按期达标。
三、按时上报,加强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务必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安全管理规范一览表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要将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一览表收集汇总后统一上报,同时上交本辖区校园安全规范达标情况报告。县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的达标情况及达标时限进行逐一审定,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分析报告,连同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一览表一并上报市局备案。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自查结果和县局审定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规范达标工作有效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