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综合单位:
为了加强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巩固资产清查成果,依据《蒲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组织召开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安排会议,认真学习《蒲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按照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2、以我系统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蒲教发〔2016〕13号)结果为基础,将单位2016年、2017年新增、核减资产再次进行清查核实;完善好新增、核减资产统计表和部室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3、根据方案的核实内容,对其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核实汇总,并于4月30日前将自查材料准备完毕,留存本单位,待清查组清查时备用。
4、中心校负责督促辖区内小学、教学点、公办幼儿园资产清查核实及闲置 学校校产的登记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