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公 安 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蒲公发〔2018〕63号
公安局相关队、所,教育局相关股室、各中小学校(园):
现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蒲城县公安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领导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法字〔2018〕38号)文件精神,努力创造平安和谐稳定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保安全、护稳定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把做好当前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最硬作风,主动抗责在肩,狠抓工作落实,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努力使全县校园及周边刑事案件明显下降,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征、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新庄任组长,公安、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县公安局设在治安大队、县教育局设在基教二股),主要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对全县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各队、派出所、中小学校(园)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校园内部安保建设。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内部保卫工作,按照《蒲城县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规范》文件要求,配齐配足专兼职安保人员。严格门卫管理,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特别要加强上学、放学期间的安全保卫,安排领导带班,安保人员着装持械执勤,全力确保校园安全。(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园))
(二)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监管。在各校园前复杂路段周围设立禁停、禁止掉头、减速、限速、限行等标识,交警大队要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对县城内学校路段进行管控、疏导,下属各中队也要在各辖区校园周边开展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畅通,严防发生涉校交通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三)强化对黑校车的查处打击力度。由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对各类黑校车进行大清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四)强化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一是对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兼职保卫人员和专职保安员配备情况,保安员是否年富力强,是否适应岗位需要,寄宿制校园有无专职宿舍管理教师;是否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辣椒水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二是对校园技防物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校园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农村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情况;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及正常运行情况,紧急报警装置安装及落实专人值守情况(24小时值守)。三是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门卫、值班、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四是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防大队要定期派出人员对学校消防设施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隐患。(责任单位: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各中小学校(园))
(四)强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联合文化稽查部门,对校园周边违规设置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麻将室等娱乐营业场所进行清查整治,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网监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五)强化对学校及周边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清理整顿。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梳理,对涉校涉园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要打早、打小,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的涉案人员要认真追查;发现有背后组织操纵的,坚决予以摧毁,不留后患;针对一些校园周边多发的抢劫、抢夺学生财物案件,不论涉案财物价值大小,件件都要查办到底。对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要逐级挂牌督办,加强与检、法机关的配合,快侦快判,及时惩处。(责任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各中小学校(园))
(六)强化快速反应,严密校园周边治安管控。要进一步完善校园警务室、治安岗亭、护学岗建设,落实“一校一警”和上下学重点时段“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要求,将学校、幼儿园全部纳入重点巡防部位,携带必要的武器和装备,采取驻守防范、动中巡防等方式,强化治安管控,挤压犯罪空间,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发生重大涉校案事件,第一时间依法快速处置。依靠基层组织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形成驻点守护与周边巡逻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最大限度提高先期发现、及时制止、快速有效处置违法犯罪的能力。(责任单位: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
(七)强化重点人员管控,严防涉校恶性案件发生。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动态掌握其现实表现。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病情不稳、有暴力倾向患者,督促落实监护、服药、收治等措施。要切实做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处置工作,对精神病人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及各类公共场所有肇事肇祸苗头的,要迅速出警,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恶性伤害案件。对有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等犯罪活动苗头、动向的,严格落实“一人一对策,一人一专班”包保责任制,严防漏管失控,肇事肇祸。对扬言或预备实施伤害学生儿童暴力犯罪的,要依法果断采取措施,严防造成现实危害。(责任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日至5月31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各校排查台账务必于5月10日前交教育局基教二股和校园中队(台账见附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对排查问题,认真梳理,明确责任,落实具体责任人,实行专案负责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形成警校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校园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制定具体措施、细化职责任务,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解决问题到位。要在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针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销账不放过”的要求,分阶段突出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切实做到“时时有亮点、处处有突破”,力争把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到位。
(三)夯实工作责任。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校园周边治安混乱、重点人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案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协作配合。公安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协作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沟通,及时互通信息,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