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教育行风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市教育局《开展全市教育行风检查工作的通知》(渭教监【2018】4号)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开展教育行风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从5月14日开始至5月18日结束。
二、自查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2.各类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免除住宿费、学杂费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有无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等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3.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以权择校”情况;有无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收费、“校中校”等违规行为;公办学校是否存在以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行为。
4.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培训费、教材费情况;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款等情况;提前收取保教费情况。
5.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超标收费等情况。
6.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情况,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情况;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加有偿补课情况。
7.中小学教辅资料的监督管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行风自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责任明确。
2.认真自查,扎实整改。各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近期,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学校教育行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校要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不留死角。
3.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各校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范办学行为、收费政策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发现的违规办学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于顶风违纪、整改不彻底、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校将教育行风自查自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校长签字后于5月18日前报教育局监察室。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