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名师联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997次发布时间:2018-05-24 12:33

 
 
蒲教发〔2018〕66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名师联盟”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有关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蒲城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培养一批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领军人才,为蒲城教育和谐、均衡、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根据县政府下发的《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名师名校名校长培养引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16〕33号)和《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首轮名师名校名校长推荐培养评定实施方案》(蒲教发〔2016〕106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蒲城县“名师联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2日

 
蒲城县“名师联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发挥蒲城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师资保障。根据县政府下发的《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名师名校名校长培养引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16〕33号)和《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首轮名师名校名校长推荐培养评定实施方案》(蒲教发〔2016〕10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名师联盟”工作以名师工作室(坊、点)和名师共同体为成长平台,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掌握课改前沿信息,研究各学段教学,总结方法经验,稳步衔接中高考改革;通过开展教学教研活动,促进全县各学段教科研水平的稳步提升;通过名师3年的示范引领和帮扶指导,培养优秀青年教师600名,县级教学能手300名,省市级教学能手100名,构建强有力的骨干教师群体,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冬印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新庄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来  雄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王军峰   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红炜   教育局党委委员
            裴  振   教育局党委委员
            杨延军   县教研室主任
    成  员: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教研室、各片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来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成员由教师发展中心和教研室人员构成,负责全县“名师联盟”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日常管理、评审考核等工作;相关学校、片区和股室做好协助工作。
    三、组建形式
    根据全县各学段学科教学名师的人数及所在学校的分布情况,成立“名师联盟”。小学、初中、学前教育构建名师工作室(坊、点);高中、职教中心成立名师共同体、名师工作点。通过构建,全县形成3室9坊5个共同体;同时,名师每人独立形成工作点,全县共设立94个名师工作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各学段设立业务负责人,由教研室各学段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业务管理指导工作。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工作坊坊主、共同体负责人由教育局任命,并给17个名师工作室(坊、共同体)命名挂牌。
    四、职责任务
    (一)名师工作室(坊)的职责任务
    1.负责全县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局室、片区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2.对工作室(坊)成员进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
    3.督促指导工作室(坊)成员认真履行名师工作点的职责任务。
    4.创造性的开展富有成效的教学教研活动。
    (二)名师共同体的职责任务
    1.构建和完善所在学校教科研体系,形成浓厚的教研氛围,配合学校教学管理,研究高考改革,提升本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配合局室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3.督促指导共同体内成员完成名师工作点的职责任务。
    4.根据需要开展跨校间的教科研活动。
    (三)名师工作点的职责任务
    1.做好个人常规业务工作,有效完成所在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所任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每位名师在两年内培养指导3—6名青年教师,通过培养使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有明显提高,初步成为学校的骨干力量,力争培养省市级能手各1名,县级能手若干名(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认定的能反映学科教学能力的荣誉)。可以建立微信群,通过网络交流、探讨、指导教学中的困惑;定期开展听评课活动,每月1次下校对帮扶对象进行培养指导,被帮扶对象每月1—2次到名师所在学校听课并参与教科研活动;名师创造性的开展其他形式的帮扶活动。
    3.当好教学示范者与引领者。钻研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每学年在县级、片区、校级活动中至少上2节公开课,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每学年撰写高质量的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随笔等2件以上,完成调研报告1份;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30节。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内学科教师业务素质的快速提升。
    4.配合名师工作室(坊、共同体)开展工作。
    5.积极参与各级各类业务培训、能手赛教、学科竞赛、基本功大赛等,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养。
    五、考核办法
    “名师联盟”工作考核方式为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过程性考核是指名师工作室(坊、点、共同体)所开展完成的任务性活动,具体由教研室考核。
    终结性考核是指每学年度由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及专家对工作室(坊、点、共同体)所进行的一次综合性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考核为优秀的工作室(坊、点、共同体)将予以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坊、共同体)不再命名和挂牌,对考核不合格的名师工作点或长期未在一线担任本学科教学的名师,将取消其名师资格。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2和附表3)
    六、经费保障
    依据蒲城县教育局三项机制有关规定,教育局每学年为“名师联盟”工作提供专项经费40万元,用于工作室(坊、点、共同体)开展业务所需教科研经费和奖励资金。
    1.专项经费划拨到教研室,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内审股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每位名师每年平均教科研经费2000元,其中1000元左右用于名师在帮扶培养青年教师过程中所产生的差旅费等。
    3.对于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名师,每人奖励2000元;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名师,每人奖励1500元。
    4.被帮扶青年教师两年内荣获省、市、县级教学能手,给帮扶名师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
    5.名师工作室(坊、点、共同体)开展活动经费(差旅)报销,应提供活动过程性资料(帮扶图片、文本等),由各学段业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根据财务要求,按程序在教研室报销。
    七、几点要求:
    1.各学段业务负责人、工作室领衔人、工作坊坊主、共同体负责人要统筹安排好工作室(坊、共同体)的各项工作,有效组织教科研活动。工作室(坊、共同体)每学期个性化或跨校际的教科研活动要提前申报教研室,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
    2.各位名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发表微博,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传到蒲师苑交流分享。
    3.名师工作室(坊、共同体)所在校要提供相对独立的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及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等基本的办公条件。
    4.名师所在校应大力支持名师的工作,协调安排好其常规工作,保证工作室(坊、点、共同体)活动的有效开展。
    5.被培养对象所在学校要为教师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保障,积极配合名师做好青年教师的帮扶培养工作。
    6.在各项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附件汇总.zip
    1.蒲城县名师工作室(坊、点、共同体)名单
    2.蒲城县名师工作室(坊、共同体)考评表
    3.蒲城县名师工作点(个人)考评表
    4.蒲城县名师结伴培养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