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624次发布时间:2018-06-06 10:54
蒲检会〔2018〕 1 号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聘任白福明等13名同志担任法制辅导员的决定
各部(室),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安全,不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根据县检察院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工作方案》,经县检察院推荐,县教育局审定,决定聘任白福明等13名同志为我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法制辅导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聘期两年。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