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012次发布时间:2018-07-04 17:17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总)支部:

根据蒲城县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蒲组通字〔201860号),为进一步严格全县教育系统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强、全面规范,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贯彻落实任务清单通知如下: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2.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分为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应常态化召开,当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经纪检、巡视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上级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认为自身工作存在问题需要召开等情况,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重点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主题。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直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

3.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各基层党组织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

4.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地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各党(总)支部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各(总)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解忧帮困。

5.深化党员承诺制积分制。以党员党组织“六卡一台账”为载体,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起党员“年初承诺、日常积分、年底评议”的工作链条,严格红线承诺,做实先锋承诺,年初建立党员《承诺台账》,实行量化考核,每月根据党员践诺情况,计算党员当月积分;年终结合支部评价得分,计算党员全年累计积分;并对党员当年的表现进行“双评”(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根据“双评”结果折算党员年度得分、确定星级,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最终确定党员评定格次。党支部要围绕强化政治功能、凝聚党员群众、服务追赶超越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助推追赶超越作出承诺。

6.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以党员承诺、践诺及日常积分管理情况为主要依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7.坚持评议支部制度。每年年底,党支部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或通过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各党(总)支部每月如实向局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已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

9.加强党支部建设。各党(总)支部要全面推行党员先锋岗、示范岗等制度,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辉好先锋模范作用。

10.落实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认真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按照《蒲城县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实施办法(试行)》(蒲组通字〔201831)文件要求落实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

11.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做深做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建立键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做好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组织管理之中。

12.推行和完善“统一活动日”。全县确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统一活动日”,集中不得少于半天时间,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党员交纳党费等。各党(总)支部要落实计划报备、活动纪实、问题反馈“三单”制度,每月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影像资料。

13.探索和推广“互联网+党建”做法。利用互联网资源,探索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试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模式,积极开展体验式、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用渭南“互联网+党建”手机APP和“蒲城党务”微信公众号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网上学习交流,努力实现每个基层党支部都有一个党员愿参与、聚集正能量、传播主旋律的网络互动平台。

14.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总)支部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切实抓好具体实施落实。

15.从严从实管理。局党委将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指导方案,建立计划报备、现场指导等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并报局党委备案。局党委将派人列席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工作指导。

16.强化监督问效。教育局党委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党(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总)支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党(总)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日常监督,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