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691次发布时间:2018-07-20 16:41

 

 

蒲教发201889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的要求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按照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蒲纪发〔201860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及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宣传,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纪律刻印在心、见之于行,为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1871831日(局机关、各综合单位于71731日开展活动,学校于81日至831日开展活动)。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是教育系统领导干部。

四、活动主题

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为主题,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底线共识和思想自觉。

五、活动方式

(一)系统学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律法规。各单位(学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电子版在秦风网“在线学习”栏目刊发)所列篇目为学习内容,重点围绕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结合本单位(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二)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由各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或邀请专家学者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学习内容讲一次纪律教育课,引导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

(三)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会。以党支部(总支)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围绕“纪律要求什么、约束什么?我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 “两改一治”(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脱贫攻坚问题集中整改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市委专项巡察等开展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做到严守纪律。

(四)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读忏悔书、参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会、学习《基层干部案例警示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对照警醒,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纪律,提高以案促改实效。

(五)开展一次纪律知识测试活动。围绕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以测试促进、检验学习效果。县纪委将在七月下旬下发纪律教育测试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学校)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学校)纪律教育作出部署,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各单位(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为扎实有效开展纪律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学习教育和开展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做到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县纪委将在七月下旬对各单位各部门及其所辖区域或下属单位开展纪律教育的情况,重点是“五个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活动,严禁弄虚作假。教育局纪委将加强对各单位(学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

各综合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请于731日前报送县局监察室,各学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请于831日前报送县局监察室。

                                 

 

 

                                         蒲城县教育局

                                         201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