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490次发布时间:2018-09-04 16:44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8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精神,继续加强学校体育监测评价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按照中、省、市《关于2018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县落实2018年“三个办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

各学校要把《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数据上报和结果公告等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具体负责的部门、人员,认真组织制定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中,统筹安排、全面落实,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校于2018910日至1215日期间,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陕西省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2983209313,联系人:王斌。

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 010-66181980010-66165330010-66169800010-66171820;邮箱csh@moe.edu.cn;联系人:肖影。

二、扎实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工作

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严格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做好2018年的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工作,认真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含中等职业学校)》(附件2)。

三、严格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逐项填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3),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是填报单位和填报人员直接调查或凭证调查结果,凭证调查要有原始与核算凭证为依托,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漏报,必须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几点要求

1.各片区、中心校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的监管,认真复核学校自评结果,并对各学校填写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含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认真核查,确保填写数据准确无误。

2.各学校务必于20181220日前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含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报送教育局基教二股(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电子版用U盘拷贝),各中心校将辖区内中小学《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汇总后一并上报。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是国家准确掌握我国青少年体质发展状况的一项重要工作。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不仅关系到青少年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兴旺。各片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在测试和上报工作中,工作不力,推诿应付,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学校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李文峰           联系电话:0913-7219740

 

附件:

1.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2.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3.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