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省级文明县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348次发布时间:2018-09-04 16:4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省级文明县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全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依据《2018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八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蒲办字[2018]24)、《蒲城县五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蒲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的通知》(蒲联创办发【201833号)要求,现将我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在校园内利用文化墙、LED显示屏、宣传栏、黑板报进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宣传。

二、工作要求

1、设立专项宣传栏。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项宣传栏,帮助师生了解创文工作的内容、意义,引导师生人人知晓、人人支持。

2、悬挂专题横幅。各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关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内容的横幅,做到内容正确、积极向上,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3、多样化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墙(含校内外所有墙面)、黑板报、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多样化进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其中,有LED屏幕的学校要利用屏幕循环播放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94 日——96  宣传制作实施阶段

97 日——930日 督查验收阶段

四、工作要求

近期,省级创文督查组将不打招呼到我县进行创文工作明察暗访、实地考察。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物资人员到位,按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确保取得实效。教育局将联合联创办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联创办将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五城联创宣传标语(仅供参考)

 

 

 

 

    蒲城县教育局

    20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