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490次发布时间:2018-09-10 16:12

 

 

 

蒲教发2018109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安排部署落地生根,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201828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201812号)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扎实做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8910

 

 

 

蒲城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为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狠抓中小学生的欺凌防治工作,为创建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蒲城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庞建军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冬印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新庄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王军峰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红炜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员:机关各股室、校园中队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董新庄兼任,副主任由基教二股股长担任,主要负责校园防治欺凌方案制定、工作督查、总结汇报等工作。

三、行动目标

      建立健全县、学校两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上下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四、工作任务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职责分工。县教育局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机构,并在蒲城教育网站公布具体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专项负责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要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开校园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负责人、联系电话),并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家长进行公布(920日前)。

(二)健全工作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各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要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925日前)。

      (三)开展“三个一”活动,落实预防措施。各校要扎实开展好预防学生欺凌“三个一”活动,具体为: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讲座,结合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914日前);开展一次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和摸排,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920日前);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处置能力(925日前)。

      (四)建立工作档案,落实处置程序。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各校要建立并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并将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县教育局将建立并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结束后,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加强工作考核,落实长效机制。县局将把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和文明校园创建之中。各校要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报告制度、应急预案、惩戒制度等长效机制,要坚持做到“预防为主,惩戒为辅”,治本与治标并重,确保校园欺凌零事故或低事故发生。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要随时掌握本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做好舆情监测,及时上报校园欺凌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强化督查。后期,县局将对各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处置流程、日常管理、工作成效等情况。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县局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认真总结。各校要对照工作任务中的“五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各校务必于930日前将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活动阶段性总结、过程性资料等上报县教育局基教二股(电子版发送至:pcjje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