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769次发布时间:2018-09-10 17:1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在干部作风排查整改中深化清理“吃空饷”问题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按照县纪委、组织部、财局、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干部作风排查整改中深化清理“吃空饷”问题的通知》(蒲组发〔2018〕7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系统干部作风排查整改中“吃空饷”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教育系统所有财政供养人员。
二、排查内容
(一)在本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或在本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也未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因私、因公请假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达到规定天数,应当停发工资、津贴补贴,并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或已停发工资、津贴补贴但未终止人事关系的。
(三)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六)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七)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 “吃空饷”排查清理工作,将自查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重要内容,扎实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文件,营造监督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查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好自查工作。各单位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对“吃空饷”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和“吃空饷”问题自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10:00前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各单位是开展自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隐瞒不报或排查不彻底,一经发现,将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吃空饷自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