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555次发布时间:2018-09-11 14:2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渭南市第九批有突出贡献拔尖
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骨干带头作用,根据《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渭市办发〔2015〕5号)和《关于开展第九批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渭组通〔2018〕10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九批市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1.推荐选拔的范围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长期辛勤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不包括在各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该工作的人员。
2.推荐选拔的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守法遵纪,甘于奉献,有良好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申报之月止,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近三年所取得的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做出显著成绩,享有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特级教师,或在全市教育系统影响较大、名望较高,为同行所公认的人员: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四位、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人员;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或三等奖首位人员;被授予全国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教师或劳动模范称号者;被聘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学者。
各单位在推荐时,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重贡献,重创新,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二、推荐人选数量
按照《关于开展第九批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县向市上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县委人才办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评比筛选,最终确定10名人选推荐上报市委组织部。
三、推进工作安排
推荐选拔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15日前)调查摸底、单位推荐;第二阶段(9月25日前)各镇(街道)、县级部门审查、上报推荐人选;第三阶段(11月底前)审核预选、专家评审;第四阶段(12月底前)媒体公示及审定批准阶段。
四、推荐应注意的事项
本次推荐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所在单位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下发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的意见,经讨论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同时,填写《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表》(附件)一式两份,并附证明本人主要贡献的材料及奖状、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执行生育政策证明材料和有关团体、专家推荐信件等;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附由县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推荐名单,连同上述有关材料、证件并附推荐表电子版于2018年9月18日前报人事股,同时报《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表》电子版。
在具体推荐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推荐人选的获奖成果以近三年取得的为主。
2.推荐人选应以中青年为主,自申报之月止,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或退二线)或从事其他工作者,一般不列入推荐范围。
4.已荣获“渭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渭南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入选中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专家人才,不列入推荐范围。
5.“渭南市首席行业(学科)专家”直接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6.推荐人选优先从县(市、区)管拔尖人才中产生。
联系人:樊博,联系电话:0913-7212897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