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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作者:宣教办    浏览:4137次发布时间:2018-09-12 14:43


根据《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1876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7月份进展情况的通报》(渭教基〔201871号)精神及有关要求,为切实规范我县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教育、人社、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物价、市容、镇(街道)共同组建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现场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建立了《黑名单》《白名单》制度,对在摸排过程中发现的办学条件简陋、家庭作坊办学、名存实亡、下一步准备停办、拒不配合检查、多次联系未见到办学人的24所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列入了《黑名单》,现将《黑名单》予以公示。


广大家长在为学生选择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时要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理性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合理规划学生校外时间,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勿将学生送入《黑名单》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依法依规办学,杜绝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否则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蒲城县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黑名单


蒲城县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