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008次发布时间:2018-09-14 09:0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蒲城县审计局统一安排,现就做好我系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严格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附件1)内容,对2017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二、工作安排
1.各初中、县直单位对本学校(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自查;中心校组织本辖区小学、幼儿园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自查。
2. 各初中、县直单位单独填写《蒲城县教育系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台账》(附件2),并形成自查自纠总结;中心校汇总填写自查台账,形成自查自纠总结。
3.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的自查台账和自查自纠总结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9月18日前报教育局计财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各学校(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在我系统落地生根。9月15日至11月30日,省委、省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我市县开展实地督查。
2.细化自查、扎实整改。各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内容逐条对照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
3.事实求是、夯实责任。各学校(单位)“一把手”是本次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好本校(单位)的自查工作,坚决杜绝瞒报、漏报、拖延不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一经查出将报县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