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936次发布时间:2018-09-20 14:0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作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研究分析当前的校园安全形势,亲自安排部署放假前的各项安全工作和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保障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好“双节”校园安全防控,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在放假前,利用多种媒介和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一是重点做好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食品安全教育,要反复进行强调,防止发生学生食品安全事件;二是加强防范人身侵害、防骗以及防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三是强化家长和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要利用微信、QQ群等提醒广大家长加强“双节”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尤其要提醒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儿童家庭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

三、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秋季开学各类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双节”前的工作安排,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一是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学校办公区域、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重点区域的大功率用电器、供电线路和人员集中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应急疏散照明的使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存在的电气线路老化、功率不匹配、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等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二是对校园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要充分利用“双节”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园内教学、生活楼宇,生活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加强雨期可能发生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开展校园危化品、可燃、易燃以及易爆品等专项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内存放、使用危爆易燃物品的区域、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检查,做好危化品的存储和安全管理。特别是今年使用甲醇灶具的校园,要坚持对从业人员进行灶具使用培训,加强对甲醇储存容器的管理,做到隔离、加锁,确保安全使用。四是对“双节”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五是加强“双节”校车安全管理,放假期间所有校车除正常的检修保养外,一律停止运行,全部入库封存,不得参加“双节”各类研学旅行和非法营运。六是在“双节”期间,各校园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或研学旅行必须向教育局报备批准,切实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四、加强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双节”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加强值班力量,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严格做好校园门禁管控,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责任。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和辖区内的安全动态,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按照有关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校园中秋、国庆假期值班安排表务必于921日前和930日前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 

    教育局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值班电话:7212142

 

 

                蒲城县教育局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