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159次发布时间:2018-09-27 10:1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自创建渭南市九项示范校以来,全县共有62所学校(311项)通过验收,其中尧山中学、桥山中学、第三高级中学等13所学校通过九项创建,上王九年制学校、南街小学2所学校通过八项创建,洛滨九年制学校、北关小学等9所学校通过七项创建,这些学校通过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彰显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进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持续推进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18〕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九项示范校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与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督导检查、省“双高双普”创建评估验收有机结合起来。要对照评估验收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创建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正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提升的目的。同时,要注重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规范学校档案管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由基教二股牵头,基教一股、校建股、教研室、电教中心等参与组织实施的九项示范校创建组织机构,对各校创建工作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指导,并组织进行县级验收。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安排校级领导专人负责,加强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的统筹安排和任务落实。
(二)建立包联机制。教育局包联股室、同志要经常深入所包联学校,参与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学校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同时,要加强示范校创建校际之间的经验交流、学习和推广,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三)建立考核机制。教育局将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彰,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予以加分。对工作不力、推诿应付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大工作宣传。教育局将大力宣传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宣传各校在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努力打造“一校一特色,一校一亮点”的良好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重视、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学校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大家长宣传教育教学动态、成果等,不断提升学校的区域影响力。
三、2018年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安排
(一)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民办)。
2.申报程序:各中小学校依据学校实际,对照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凡自评达到80分以上的学校,均可向县教育局提出创建申请,并于2018年10月12日中午12:00前上报自评表(见附件1)。创建德育、体育、艺术、平安、校园文化示范校的自评表上报基教二股;创建规范办学示范校自评表上报基教一股;创建学校建设示范校自评表上报校建股;创建高效课堂示范校自评表上报教研室;创建信息技术示范校自评表上报电教中心。
各相关股室单位对学校申请情况审核同意后,务必于10月12日下午5:00前将各类创建学校名单上报基教二股,由基教二股分类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3.申报要求:还未完成九项创建的学校,今年根据情况进行申报。各中心校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小学做好创建工作。
(二)评估验收工作安排
1.县级初验时间:2018年11月上旬。
2.市级验收时间:2018年11月至12月,具体验收时间以正式文件为准。
3.验收程序:
总体程序:学校自查自评—县局评估申报—市级评估认定—全市命名通报。
具体工作程序:
听:听取学校创建工作汇报。
查:查阅学校创建工作相关文字资料。
看:查看学校校容校貌、功能部室等。
访:走访师生、家长。
反馈:评估组就评估验收情况进行整体反馈,并就学校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几点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迅速对申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时上报自评表。创建项目确定后,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对照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落实,注重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单位平时将对各学校创建情况进行过程督查并及时予以工作通报。
(二)市教育局将从2018年11月份开始,对已通过市级验收和命名的示范校进行抽查和督查,各学校务必做细做实工作,留存好各种档案资料,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已获得2017年市级九项示范校的学校(见附件2),请与2018年10月12日前到基教二股领取命名奖牌。
附件: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