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377次发布时间:2018-11-08 10:39
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有关初中,资助中心:
为了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在我县健康、可持续开展,根据省、市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会议精神和蒲城县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条款内容,现就做好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冬印(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万小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各中心校、实验中学、城关镇中校长,资助中心全体领导和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资助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唐峰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回收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县共有4428名毕业学生偿还本息,其中应还本金:5086911.14元,应还利息:2332738.44元,共计7419649.58元。
三、催收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数据整理阶段(11月5日—11月11日)。
资助中心根据2018年需偿还本息学生信息,认真梳理支付宝和提前还款人数,待省开行扣款结束后,核实还款学生各类信息,形成催收名单,分配至各有关辖区学校。
11月9日下午4时前各校将催收分管领导、联络员相关信息(附件1),按助学贷款催收包联辖区划分表(附件2)上报资助中心对应包联同志处。
2、第二阶段:催收通知书送达阶段(11月12日—11月18日)。
各校根据资助中心提供的未缴纳本息学生名单,认真填写催收通知书(附件3),并于一周内送达学生家庭,通知书送达后,签收人要在通知书下方的签收单上签名。对通知书的送达,要不讲条件、不讲理由,采取多种方式将催收通知书送达学生或家长手中。11月18日前各校将签收单报资助中心对应包联同志处。
3、第三阶段:贷款本息收缴阶段(11月19日-11月30日)
资助中心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力做好贷款本息收缴工作,按程序认真、细致进行收缴。做好统计,时刻掌握还款情况。做好政策解读,全心全意为还款学生和家长服好务。
4、第四阶段:上门催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第三阶段完成之后,资助中心需再次汇总未缴纳本息学生花名册电子版发至各包联学校。各校要安排专人亲自上门开展催收工作。一次上门不行的,要多次上门,直到交纳为止,确有特殊情况的查明原因,12月15日前逐人说明情况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县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知晓。
宣教办负责,资助中心配合,在“蒲城教育”和“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对今年还款的时间、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各学校也可采取召开教师会议、发放助学贷款还款政策(附件4)宣传页等形式对助学贷款还款政策进行宣传,确保人人知晓,为今年的催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提高认识,增强催收工作的主动性。
各校要充分认识到贷款本息回收工作是政府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要作为一项维护惠民工程的大事来抓。各校要成立贷款本息催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资助工作领导亲自抓,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今后此项工作在我县能够高效顺利完成,增强蒲城人民在外界的诚信度。
3、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催收工作的服务意识。
助学贷款学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较高。我们在工作中,要把开展诚信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放在首位,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注意保护他们各类信息和隐私,整个工作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充满温情,充满服务。对有恶意欠款倾向的学生,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4、强化督查,加大催收工作力度。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教育局将加大对催收工作过程的监督与检查。一是由工作领导小组带队,分组对全县各校催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对催收通知书送达情况、本息缴纳情况进行全县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该校年终学生资助工作评优和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工作滞后不前,完成差的学校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对校长进行约谈。
附件:附件汇总
1、蒲城县2018年助学贷款本息催收联系表
2、蒲城县2018年助学贷款催收包联辖区划分表
3、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
4、助学贷款还款政策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