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渭南市教育局 共青团渭南市委 渭南市少工委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 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559次发布时间:2018-12-05 14:3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渭南市教育局 共青团渭南市委 渭南市少工委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教基函20188)文件精神,现将《渭南市教育局共青团渭南市委 渭南市少工委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渭教基201887)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扎实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

各学校要组织师生通过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做到师生人人思想上认真重视,精神上深刻领会,行动上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扎实摸排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少先队工作,充分认识红领巾的深刻含义及对少先队员的重要意义。组织师生利用2天时间集中进行摸排,排查少先队员佩戴使用红领巾、队徽、队旗、队歌、呼号、誓词、队礼、队委标志、鼓号等学校少先队标志标识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确保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严肃、规范。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教育局、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对发现学校及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教育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追究责任。

三、落实规范

各学校要持续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我系统全体师生能有效落实《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列(试行)》、《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礼仪。少先队员参加校内外少先队集会、活动,参加升国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仪式活动,按要求佩戴红领巾,绝不购买、使用不和规定的红领巾。

 

附件: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

 

 

 

   蒲城县教育局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