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770次发布时间:2018-12-06 16:1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与蒲城县第三届“道德楷模”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蒲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蒲城县第三届“道德楷模”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蒲文明委发〔2018〕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系统参与蒲城县第三届“道德楷模”推荐评选活动,请结合以下要求参与活动。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蒲文明委发〔2018〕4号文件精神,明确表彰类别、吃透评选标准,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专题会议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影响力,形成我系统参与蒲城县第三届“道德楷模”推荐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本次活动由各片区、高(职)中组织开展,务必保证“道德楷模”评选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确保推荐出的“道德楷模”经得起调查、走访、核实。
三、择优推荐,按时上报
各片区、高(职)中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评选,择优推荐上报1名“道德楷模”。被推荐人需填写《蒲城县第三届“道德楷模”推荐表》,附1500字事迹材料、一寸彩照。推荐表、事迹材料、彩照各一式三份,推荐表与事迹材料纸质盖章版于12月22日前报教育局基教二股,同时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彩照电子版发送基教二股邮箱(pcjjeg@163.com),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推荐人员资料、事迹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县文明办。
附件:《蒲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蒲城县第三届“道德楷模”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