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研学办 作者:王晓锋 浏览:2962次发布时间:2019-01-04 16:54
蒲教发〔2019〕2号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文物旅游局
关于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相关旅游服务单位: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经过两个多月的试点实践,我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适应我县研学旅行扩面推广工作需求,现对我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研学旅行,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研学旅行成为少年儿童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自然科学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日常德、智、体、美、劳等教育教学范畴,并突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过程中研得有理、学得有趣、旅得快乐、行得安全,真正在丰富多彩的研学旅行过程中发现美、体验美、传播美。
二、基本要求
按照育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凡是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旅行社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必须成立专业的研学旅行部门,抽调专业人员从事研学旅行工作。要积极建立和培养专业的辅导员队伍,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和不同研学旅行主题要求,做好辅导工作。要逐步建立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努力培养一支熟悉业务、熟悉教育、熟悉学生的研学旅行辅导员队伍。
(二)加强线路研发。必须加强研学旅行研究,按照县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包括职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的要求,对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连续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积极制订具有蒲城特点的研学旅行主题方案和一日、二日经典线路。
(三)加强安全保障。必须强化研学旅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做到防患未然、万无一失。特别要严把研学旅行过程中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关。参与旅行社从业人员(含研学旅行辅导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旅行社要对学生进行风险提示,开展安全培训,每次出行要有专业的医护和应急人员随团。要足额为师生购置研学旅行意外责任保险。
(四)加强收费优惠。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文旅局实施景区减免政策,交通局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保险机构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政策”的要求,教育局和文旅局对照外地标准,出台域内景区收费减免标准,服务旅行社在此基础上,对服务费用实行最低优惠。各服务旅行社开发县域外研学旅行目的地,可会同县研学办共同努力,确保优惠价格低于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票价。
三、基本标准
(一)旅行社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工作应具备以下标准:1.在县文物旅游局备案,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且在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旅行社或分社(分公司);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3.经营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含);4.近5年内无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5.旅行社责任险必须是国家保险示范项目的产品,单次事故赔付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6.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承受市场管理风险;购买研学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单人单次不低于25万元。7.取得导游资质、且有从事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经历的专业队伍,从业人员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二)旅行社在安排研学旅行交通运输方面必须做到:1.要考察出行线路。尽量安排通行顺畅、安全的道路,要制定线路图。2.旅游车辆需选用旅游汽车公司的合法车辆,不得租用手续不全、无资质、无保险等问题车辆,租用车辆时,必须签订《旅游团队汽车运输合同》。3.从业驾驶员应具有10年以上驾龄,5年以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4.出行过程中,应保证每人都有座位。5.涉及远途和赴境外研学旅行时要选择安全性能高、成本低的高速列车、旅游专列、航空线路。
(三)旅行社在安排研学旅行就餐方面必须做到:1.选择具有市场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均具有健康证,企业和从业人员5年内无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有大型团队接待经验。2.就餐时,研学旅行辅导员必须做到与学生同桌就餐,对学生就餐过程中出现的超出学生范围内的就餐需求应及时制止,同时对饭菜质量进行监督。
(四)旅行社在安排研学旅行住宿方面必须做到:1.优先选择就近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学营地,在没有营地的情况下可选择具有公安局授予特行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经营许可证、且住宿价格相对较低的经营场所。2.需要搭建户外帐篷时,营地帐篷区应建在高地以防止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同时应具有驱蚊、驱虫等措施,以防止造成不安全事故;应有夜间值班巡逻人员,保证应急救援人员随时待命,确保营地学生安全。
(五)旅行社在安排研学旅行目的地方面必须做到:1.原则上应选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学旅行教育基地;2.研学教育基地应提前安排专业的接待团队、讲解人员、操作人员,有针对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学生的讲解词;3.研学教育基地有安全保障制度、安全应急人员和医务人员。
四、评定管理办法
(一)申请。1.提交旅行社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申请,介绍公司概况,研学旅行工作方面的优势和特点;县级以上旅游局近5年内无服务质量投诉证明材料;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2.提交旅行社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旅游责任险大保单、法人和负责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提交旅行社研发的研学旅行整套方案,每家旅行社可以申报3-10个研学旅行主题方案。4.提交出行线路图、汽车公司证照、餐饮企业的证照、接待单位的证照和安全预案等合作方证照资质。5.申报截至时间:2019年元月15日下午6时。
(二)评定。1.由教育局和文物旅游局共同组成“蒲城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推荐旅行社评定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研学办。2.评定分两部分进行。一是评定服务旅行社。按照申请旅行社提供的材料,公开打分排序确定;二是评定优秀研学旅行方案(方案模板见附件)。结合教育基地主题活动和经费预算公开打分确定。
(三)公告。首批评定推荐结果,将于2019年元月底前在县教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告。
(四)管理。教育局按照中小学研学旅行发展规模和工作需求,对旅行社和研学旅行主题方案要定期进行全县评定推荐,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元月份,我县将根据各申请旅行社的资质材料,结合上一年度服务质量和招引外地学生数量进行排序,选取相应数量的旅行服务机构作为该年度推荐的研学旅行服务旅行社。对于评定推荐的服务旅行社实行严格管理,注重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者,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进行公告。公告结束后按排序选取该年度研学旅行替补者,以此类推,积极创造诚实守信的研学旅行环境。
五、工作规范
(一)中小学校工作规范
1.各中小学根据本校教育教学需要,召开校委会初步确定研学旅行主题、年级、学生范围等事项,并向教育局申请,经同意后按照公告推荐的旅行社和研学旅行方案,确定旅行社和选择研学旅行方案。
2.各中小学在推荐的研学旅行方案基础上,可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在出行前三天向教育局相关股室提交审批材料,经审批后方可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严禁未批出行。
3.各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时,应至少派一名班子成员作为领队,负责督导本次研学旅行活动按方案开展;应做到每20名学生至少配置一名带队老师,带队老师配合旅行社研学辅导员管理学生,并全程参与活动。
(二)旅行社工作规范
1.前期准备。(1)按照学校需求提交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方案、确定收费价格;(2)写好致家长一封信,配合学校向学生和家长介绍研学旅行主题活动安排;(3)绘制出行线路图,安排正规旅游车辆;(4)向学校提交整套资质备案材料;(5)协助学校做好教育局审批工作;(6)教育局审批后,与学校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或《团队赴台旅游合同》《团队国际旅游合同》等以及“蒲城县中小学研学旅行补充协议”;(7)以学校名义为参与师生购置研学旅行责任保险。
2.活动过程。(1)做好学生分组讲解、体验活动组织工作;(2)做好学生乘车组织与行驶安全工作;(3)做好学生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作;(4)做好学生就餐工作,集体用餐要坚持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5)做好活动资料采集工作。
3.后续延伸。(1)配合学校做好研学旅行总结宣传活动;(2)配合学校做好研学旅行视频、图像采集制作工作;(3)配合学校做好研学旅行效果巩固和工作总结。
(三)应急处置工作规范
如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终止活动,积极疏散、转移学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在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交通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终止活动,积极组织抢救、救助和防护,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六、申报要求
各申报旅行社请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一式三份,并密封。
申报时间:2019年元月7日-15日。
申报地点:蒲城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推荐旅行社评定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三楼研学办)。
联系人:县教育局研学办 张学艺 7215998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文物旅游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