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340次发布时间:2019-01-14 10:56

 

 

 

蒲价发20191

 

蒲城县物价局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渭南市物价局  渭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我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

为规范我县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行为,现将渭南市物价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我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渭价发〔20182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一、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和要求。结合当地物价和消费水平,由校委会确定本校伙食费和住宿费标准,报教育局、物价局审核。

二、各学校按照审核后的收费标准收取伙食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遵循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三、本通知自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始实施。收费标准审核通过后,确需调整收费标准的,另行申报。

附件:

1.渭南市物价局 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我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2.蒲城县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备案审批表

 

 

 

   蒲城县物价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