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9 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950次发布时间:2019-04-02 10:1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 2019 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省教育大会要求,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持续提升校园安全教育水平和中小学生安全素养,根据渭教安稳〔201912 号、蒲森防指办发〔20194号、蒲森防指办发〔20195号和蒲森防指办发〔201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19 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查找自身在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订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毒品、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预防网络游戏沉迷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全年、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二、高度重视应急疏散演练

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做好一月一主题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师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有校车的校园,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以和升旗仪式、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三、开展好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宣传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

四、倡导文明祭祀,做好森林防火宣传

各学校要在清明假前集中召开一次教师会和主题班会,有针对性的向师生做好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让学生掌握学校、家庭、野外防火知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积极向社会宣传文明祭祀、文明殡葬以及森林防火等知识,教育师生率先垂范,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在祭祖上坟时禁止燃放鞭炮,焚烧香烛等。

五、科学引导学生健康上网

各学校要关注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班团队会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迷恋网络的危害,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提高对网络黄赌毒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培养青少年养成健康上网的意识,提升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素养。清明假前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六、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预防溺水知识、水上求生救助、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开展好学生防溺水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水上求生自救和应变能力。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的提醒,利用清明节假期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打印发放到每位家长手中,同时做好回执的回收保管工作。

七、坚决防止宗教向学校渗透

各学校要加强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无神论和科学文化教育,加大国家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八、进一步强化家校协同

各学校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附件:附件汇总

1.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2.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3.家长回执

 

 

 

        蒲城县教育局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