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574次发布时间:2019-04-11 08:46
蒲教发〔2019〕29号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防汛抗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汛期将至,现将《蒲城县教育系统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防汛预案。各单位防汛预案于2019年4月19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备案。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4月9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2019年修订)
根据县防指《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蒲汛旱发〔2019〕1号)县防指办转发市防指《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做好今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蒲汛旱办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为严格落实防汛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防汛抗灾工作,保障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校园安全度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蒲城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蒲城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因汛情所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迅速响应、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实行防汛领导负责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底数清、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明确、应急措施得力,确保安全度汛,无人员伤亡。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汛情灾害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属地管理原则。汛情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四)迅速响应原则。发生汛情后,学校(幼儿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教育局各相关股室和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强各项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做到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果断处置问题。
(五)依法处置原则。坚决执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指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处置事故。
五、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冬印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新庄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来 雄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王军峰 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红炜 教育局党委委员
裴 振 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 员:梁科现 王 伟 李军强 李小龙
何亚平 苗永明 赵丹江 刘喜民
吴 纲 雷建军 何 华 原新明
蒙文斌 陈福成
六、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教育系统防汛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1.总指挥,由党委书记、局长庞建军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汛情及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的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
2.副总指挥,由副局长董新庄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3.指挥组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梁科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七、报告制度及程序
1.汛期期间学校(幼儿园)要24小时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值班同志不得擅离职守,确保通讯畅通。
2.学校(幼儿园)发生汛情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具体报告时限城镇不得超过1小时,农村不得超过2小时,并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汛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汛情简要经过,汛情引发事故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的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幼儿园)应及时进行补报。
八、一旦出现汛情事故,由总指挥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一)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由庞建军局长担任,成员为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其职能主要有:
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早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政府汇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公安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应对处置,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二)医疗救援小组
组 长:董新庄
副组长:梁科现 李小龙 赵丹江 蒙文斌
成 员:基教一股、基教二股、职教股、研学办各同志
主要职责: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指挥小组保持联系;
3.接待受伤人员家属,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三)现场控制小组
组 长:来 雄
副组长:何亚平 原新明 陈福成
成 员:人事股、教师发展指导中心、校园中队各同志
主要职责: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协助学校(幼儿园)应急小分队管好学生,协助公安等部门组织疏散群众,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幼儿园)秩序。
5.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四)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王冬印
副组长:王 伟 苗永明
成 员:办公室、计财股各同志
主要职责: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信息资料小组
组 长:裴 振
副组长:李军强 何 华
成 员:党委办、宣教办各同志
主要职责:
1.汛灾事件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2.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六)事故调查小组
组 长:王军峰
副组长:刘喜民 吴 纲
成 员:内审股、监察室各同志
主要职责:
1.做好灾害出现时相关事故责任的调查追究;
2.依据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七)灾后重建小组
组 长:郭红炜
副组长:雷建军
成 员:校建股各同志
主要职责:
1.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招投标等工作;
2.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3.负责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进度上报和日常监管等。
九、各阶段救灾工作操作规程
(一)灾害预警时的工作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学校(幼儿园)灾害信息畅通。后勤保障组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员生活、食品的保障工作。
2.接预警后,及时集中人员,进行防汛动员,布置任务,明确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3.接防汛紧急警报后,指挥组所有人员进岗到位,按照工作分工,实行昼夜值班;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学校(幼儿园)的联系;防汛指挥中心指派有关人员到达灾区一线。
(二)灾害发生时的工作
1.灾害发生后,防汛指挥小组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参与指挥、调度。有上学学生的学校(幼儿园)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幼儿园)停止上课,并将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2.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主要是抢救受伤人员、转移身处险境人员、保护学校(幼儿园)财产、排除校内积水等,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
4.灾害发生后,学校(幼儿园)应停止开展各类活动,通过广播等多种形式告知师生,并有秩序地组织转移,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挤踩踏事故发生。
5.向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一次,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6.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7.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
(三)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幼儿园)对受灾师生进行紧急救助工作,协调学校(幼儿园)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指导受灾区学校(幼儿园)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在15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
4.督促指导受灾区学校(幼儿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要对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心理与行为变化情况,针对师生心理问题,研究应对方法及时做好师生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减少和预防心理问题的产生。
十、教育系统防汛应急值班电话:0913-72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