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990次发布时间:2019-04-15 10:5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义务段学校(含民办):

近期,教育局在对我县部分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检查中,发现学校在课程设置与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包括课程表设置不规范、课程名称不标准、功能部室使用率低,个别学校还存在不能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和有效实施,特发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要按照《蒲城县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见附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随意增加或者删减课程。要高度重视体、音、美、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开设,并按课程教学要求,配足所需教材和教师。确保开齐全部课程,确保开足各课程课时,确保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二、规范课程设置

1.品德。一、二、七、八年级为《道德与法制》,三至六年级为《品德和社会》,九年级为《思想品德》。

2.科学。小学一、二年级的科学课每周安排1节,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2节。

3.体育。一至六年级为“体育”,七至九年级为“体育与健康”。

4.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特别是语、数、英以外学科更要严格执行课程安排,不能设置为应付检查的两种课程表。

5.初中理、化、生,小学科学以及艺术类学科要充分运用功能部室开展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功能部室的使用效率。

6.班级教室(部室)要张贴本学期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必须和学校总课表一致。

三、几点要求

1.各义务段学校按照以上要求重新审核本校课程设置情况,存在问题学校要及时更换课程表,并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各片区、中心校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义务段学校课程实施的检查指导,要根据学校总课表检查语、数、英以外学科课堂教学情况,并重点检查各学科结合课程使用功能部室等情况,尤其是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学科。

3.教育局将继续对全县部分学校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询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蒲城县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蒲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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