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992次发布时间:2019-04-22 16:0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是校园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99号)及市政府办(渭政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

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或食品安全事件,会造成极大社会影响。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范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狠抓重点环节,全力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校(园)长是校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园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及时安排部署好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防控措施

(一)加强卫生与食品安全常规管理。各校园要严格落实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制及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校园食堂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加强对校园饮用水、供水设施、自备水源卫生及防护的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并彻底整治各类隐患。校园自备水井必须要经有资质的机构检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可使用。
  (二)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各校园要立即对校园传染病防控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做好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销号管理,跟踪督办,确保全面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发热、腹泻等病例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病例,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坚持做好各类防范工作。各校园要对校内卫生进行彻底整治,打造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要规范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教职工年度体检和传染病筛查工作,一旦发现肺结核等传染病例,及时有效应对处置。要坚决执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及时开展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确保卫生保洁及消毒杀菌达标,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坚决落实上岗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制度。
  (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各校园积极联系辖区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大力普及传染病防治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疾病预防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健康教育。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要减少在密闭的环境下集会和大型聚集活动,开窗通风、勤晒衣被、勤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食,增强师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后期,县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对问题突出的校园,要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传染病流行与食品中毒事件的,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品中毒事件后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各项措施有力有效落实。

 

附件:1.蒲城县2019年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表

2.蒲城县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