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430次发布时间:2019-04-30 10:2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养学生爱劳动的意识和良好的劳动习惯,根据渭教创〔2019〕13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现就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劳动光荣”的观念融入教育教学各方面,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的思想,立志成为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学习宣传活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校园网络、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通过召开主题班(团、队)会、专题报告、座谈研讨、演讲赛、辩论赛、手抄报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主题党团日、升国旗仪式等时机,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歌颂“劳动美”的价值,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
2.开展“劳动最光荣”五个一劳动技能实践活动。各学校要把对学生进行劳动养成教育抓于经常,布置适当的家务劳动作业,培养学生爱劳动意识和良好的劳动习惯,开展“做一次饭、刷一次碗、洗一次衣服、叠一次被子、扫一次地”的“劳动最光荣·五个一”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帮助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和良好的劳动意识,养成日常劳动的好习惯。
3.开展“爱劳动·整内务·讲卫生”实践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常态清扫保洁、内务整理能力有效养成、个人卫生习惯持久培养实践活动,通过常态化组织学生开展适合自己年龄的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自尊自信,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4.开展“我劳动、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要以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校园创建为契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护绿植绿、环境清扫、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意识;围绕弘扬时代新风,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机构开展知识讲解、秩序引导和敬老助老、关爱孤残儿童等活动;通过节假日积极组织学生做公益劳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品质。
5.开展“我是光荣的劳动者”体验活动。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到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体验活动,感受劳动的艰辛与快乐,在劳动中展现美丽,在收获中体验幸福。鼓励家长利用节假日、寒暑期及课余时间带领孩子参与合适的职业体验活动,让学生感受劳动的艰辛,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的思想,立志成为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
6.开展“劳动小能手”选树活动。各学校要把“爱劳动”纳入到“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评选活动的基本条件中,通过选树“劳动小能手”、“环保小卫士”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和榜样,影响带动身边学生养成“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加强领导,注重成效,把“爱劳动”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2.创新载体。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劳动教育体系建设,创新劳动实践载体,在劳动教育活动中,增强学生的劳动意识,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3.扎实落实。各学校要大力宣传“爱劳动”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有效育人,教育学生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同时请各学校及时将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图文资料上报基教二股。
邮 箱:pcjjeg@163.com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