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岗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785次发布时间:2019-05-20 14:44

 

 

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拥军人物”

“最美岗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根据蒲城县委宣传部、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岗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蒲退役军人事务局发(201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将开展评选推荐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岗位之星活动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1.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岗位之星:户籍在蒲城在我系统就业的退役军人;

2.最美军人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一人为蒲城户籍的现役军人家庭;

3.最美拥军人物:蒲城籍公民(不含现役军人),其中党政机关双拥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评选标准

推荐对象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思想过硬,作风品德良好,工作实绩突出,无违纪违法行为。

1.最美退役军人:在公民道德等方面做出奉献、事迹突出、堪称楷模的退役军人;

2.最美军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庭成员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诠释幸福内涵、情系国防建设等方面亮点突出;

3.最美拥军人物:在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热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主动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等方面,担当有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

4.最美岗位之星:模范遵守工作纪律,熟悉业务知识和技能,爱岗敬业,服务态度好,业务精良,实绩突出,有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的退役军人。

三、推荐评选阶段安排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时间从20195月中旬开始到“八一”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各单位统一组织,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各类型推荐候选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推选,并对被推荐人在做好资格审查和事迹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被推荐人应填写《蒲城县“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岗位之星”推荐表》,附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简要事迹2份,一寸彩照2张。推荐表及事迹材料A4纸打印,于2019524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股。

2.组织评审。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选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初步确定的入选人员进行实地上门家访,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初步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通过蒲城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评选表彰。经各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事迹核实、事迹公示等程序,评选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岗位之星”,对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县庆祝建国70周年献礼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对推荐、评选工作,要深入一线,挖掘典型,认真筛选,确保评选表彰的先进事迹过硬。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事迹,形成輿论宣传声势。

3.统筹兼顾,同频共振。各单位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结合起来,与“七一”“八ー”等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相关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政治性、思想性、群众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激发全系统推进强军事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合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附件:蒲城县“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岗位之星”推荐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