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864次发布时间:2019-06-03 17:20
蒲城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存在问题
“大清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城区片区,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将全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大清除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6月3日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存在问题
“大清除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扎实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为全县脱贫攻坚贡献教育力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6月5日前)。各校按照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大清除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辖区制定辖区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 6月5日前报县教育脱贫办备案。
(二)问题自查(6月10日前)。按照“大清除行动”实施方案排查整改内容,对标中省市反馈问题的四类清单,逐项核查,不涉及的问题制定加强措施,涉及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重点针对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学生营养餐等,完善自查问题清单、台账;各职能股室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同时针对薄弱学校改造、实施信息化2.0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面自查并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于6月10日前报县教育脱贫办。(各乡镇辖区汇总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统一上报)。
(三)集中整改(6月11日至7月15日)。6月11日至28日市级互查结束后,教育局脱贫办将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校,各校根据互查指出的问题,再次建立问题台账,细致研判,细化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于7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县教育脱贫办。
(四)巩固提升(9月底前)。对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措施,确保整改质量稳步提升。9月底前,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向县教育脱贫办报送书面整改成效报告。
二、排查整改内容
1、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中省市各级在专项巡视、成效考核、督查巡查、第三方评估、民主监督、审计等方面反馈的共性问题,明确指出的具体个性问题。
2、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方面(包括县校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落实、干部教师包联帮扶责任落实等)存在的问题。
3、对照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渭市发〔2019〕4 号)文件中关于教育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排查在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薄弱学校改造、实施信息化 2.0 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蒲城县脱贫攻坚整改问题排查镇村反馈的各类问题。
5、其它方面问题。如重大舆情隐患、群体性事件隐患、信访举报问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安排,认真落实。将问题排查作为整改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将本校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逐一查摆出来,为集中整改打好基础。
(二)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确保真实准确;个性问题要见人见事,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对中省市反馈问题排查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项、整改不扎实的要进行问责。
(三)举一反三。各校要对照中央专项巡视、成效考核等方面反馈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逐一排查,确保排查问题全面彻底。
(四)统筹协调。各职能股室、综合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及时指导和督促各校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各乡镇辖区统筹安排好辖区内各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文件材料、工作进度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排查细致真实,整改扎实到位。
(五)边查边改。各校按照排查整改的五方面内容、四类清单,要在排查中整改,在整改中排查,确保问题排查彻底,整改及时到位。
(六)公开公示。对本次全县教育脱贫存在问题“大清除行动”过程,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工作进展和整改工作成效,同时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的监督。
县教育脱贫投诉举报电话:0913-7222142
附件:
1.各类整改问题清单
3.渭南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大清除行动”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