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教服务平台 作者:宣教办 浏览:2336次发布时间:2019-06-17 16:3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2018年新任教师培养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片区、有关县直单位:
为了更好地帮助新任教师站稳讲台,促进他们尽快适应教学岗位要求,一年来各片区和学校通过结伴帮扶、搭建平台、任务驱动等形式大力实施新任教师的培养工作,新任教师学业务、比业务的风气愈加深厚,许多新任教师在县局组织的各类赛教中崭露头角。为了全面检验一年来各单位对新任教师的培养效果,县局决定对2018年新任教师培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坚持公开和公平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过程和实绩相并重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时间
考核范围:2018年入职新任教师(含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录、振兴计划、师大招聘会、高层次人才引进所有人员)以及其指导教师。
考核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6月30日结束。
三、考核内容
1.师德情况。对新任教师一年来遵规守纪、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方面进行评价;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2.学习情况。对新任教师的学习笔记和承担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和效果进行评价;对指导教师的帮扶记录的过程性资料进行评价。
3.教学情况。对新任教师一年来编写教案情况,作业批改情况、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学生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分组和表彰名额
初中、中心校由各片区依据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从新任教师中择优推荐上报10名,从指导教师中择优推荐上报5名;县直单位由教师发展指导中心进行考核,从新任教师中择优推荐3名,从指导教师中择优推荐2名。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新任教师的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考核组务必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各片区于6月30日把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至教师发展中心,并将受表彰的新任教师和指导教师的个人单行材料和过程性资料(图片、文本资料)一并报送。
3.各单位要以此次考核工作为契机,鼓励和引导新任教师进一步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并积极为新任教师搭建平台,创造机会,不断督促新任教师加强学习,勇于实践,促使新任教师尽快成为学校的骨干力量。
联系电话:0913-7219744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