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649次发布时间:2019-06-25 15:3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确保全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现将2019年全县中小学校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2日,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幼儿离园时间为7月5日,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高中阶段学校
高中阶段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5日,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渭教基【2019】46号)文件规定,对于确需补课的新一届高三年级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在8月1日至30日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高中学校自行安排,并于7月20日前将高三补课时间安排报教育局基教一股)。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8月8日前)将书面申请报教育局基教一股,经县教育局备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二、相关要求
1.认真抓好期末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本学期及学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总结于7月12日前报局办公室。
2.高度重视师生及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在放假前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微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二是要利用假期时间对校园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好校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2日前向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交一份。
3.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各学校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组织义务教育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局将对学校暑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亲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度假,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
5.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学校依据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做好义务教育段免试就近入学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6.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