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文简会规范检查减负提效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932次发布时间:2019-07-12 08:28

 

 

 

蒲教发20195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精文简会规范检查减负提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转变全县教育系统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切实减轻下属单位和学校负担,推进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有序落实,根据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蒲办字201921号)、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系统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1942号)以及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办事效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简文件

(一)发文原则。以教育局名义印发正式文件,应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和规格,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尽可能短,以教育局名义印发的文件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能以函件形式印发的,不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上级已发文安排部署的事项,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注重落实,除有明确规定外,减少无实质内容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所有涉法和规范性文件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全年以教育局名义发文的数量力争比上年下降10%

(二)发文流程。凡以教育局名义发文,填写《蒲城县教育局办公室公文稿首页纸》,注明文件公开范围、发文渠道、紧急程度,承办股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先送局办公室对结构、文字和格式进行审核把关,再按程序依次报请分管领导审签、局长签发。局长签批后,到局办公室加挂文号,确定印数,完成印刷、装订、用印、发放(发布)。

(三)非正式文件。凡以教育局名义、以非正式文件形式发布的通知、通告等,承办股室(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请局分管领导签批后,到局办公室完成用印、发放(发布)。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局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用印、发放(发布)。紧急情况下需通过微信群等电子信息渠道发布未经局领导书面签批的通知、通告时,需事先经局分管领导口头同意,发布后尽快将文稿报请局领导书面签批,并将批件送局办公室备案存档。未经局领导审批,各股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教育局名义发布通知、通告等政务信息。

(四)发文要求。以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正式和非正式文件,承办股室(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文稿要做到用语严谨,文字精练,表述规范,简明实用。报请局领导审签时,原则上须承办股室(单位)负责人亲自送审,不得由业务不熟悉人员代替。安排工作尽可能给学校留足必要的工作过程所需时间,坚决杜绝上午发文下午要结果等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做法。加强股室和局属各综合单位之间信息共享,方便从其他股室(单位)或管理信息系统获取的符合工作要求的信息,一般不再要求学校重复报送。

(五)文件办理。我局收到的上级文件,按照领导批示,由牵头股室(单位)负责,结合我系统实际,组织相关股室(单位)配合,尽快办理。在上级文件要求的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牵头股室(单位)要积极衔接上级发文部门,说明原因,争取理解和支持,重新明确时限。文件办理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力戒照本宣科、“二传手”现象。涉密文件要按照保密法规制度规定办理,严禁违规保存、传递。要做好重要文件和领导批示文件原件的保存工作,办结后及时将文件交还局办公室归档。

二、压缩会议

(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坚持精简、节约、高效的原则安排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主题、内容或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应尽可能合并召开。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开会安排。综合单位能自行开会解决的,不再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省市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局里还需具体部署的,可继续在会场安排,一般不再另行召开会议。要求各基层单位(学校)“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全系统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常规业务会议参会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全年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会议总数比上年减少10%

(二)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简化程序、解决实际问题,除需要审议重要事项、讨论重要文件的会议外,原则上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会议不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半天。全系统重要会议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会议尽量减少交流或表态发言,确需安排一般不超过3位,每位发言控制在10分钟以内。除全系统年度重大表彰活动外,常规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颁奖仪式,或仅安排颁发有代表性的一至两个奖项。

(三)严肃会风会纪。坚持按照日常请假程序认真执行会议请假制度,会议报到严格实名签到,不得代签。凡会前不请假缺席、未签到的,均视为未参加会议。会议期间需将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禁止在会场内吸烟、走动、打瞌睡、玩手机、交头接耳等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场,需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场。会后要认真传达落实好会议精神。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规范检查

(一)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各检查股室(单位)要提前拟定下年度开展全局性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办公室收集后统一上报局行政会研究,确立年度计划,建立督查检查台账,加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防止重复和扎堆情况。

(二)严控总量减少频次。原则上,每年开展的全局性考核检查主要包括:目标责任考核、教学常规检查、期末质量检测督查、安全工作检查、领导班子测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双高双普创建督查、督导评估、党建工作检查、脱贫工作检查、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等。各股室(单位)需组织的业务性考核检查尽可能与全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同类型事项要合并、多股室(单位)联合要分组,合理确定督查检查时间,力求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影响。

(三)检查督查注重实效。要重实干、查实绩、听民意,不能简单要求基层填表册报资料,也不能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开展检查督查不能简单一查了之,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能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或负责股室(单位)提出对策建议并协助学校落实。工作安排部署后,学校按正常流程尚未开展或尚未到阶段性进展时限的,一般不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统一简称

简化对全系统各类单位(学校)的称谓,在今后发文、通知会议、安排工作中力求便于工作。具体包括片区、中心校、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五类。(名单详见附件)

以上各类单位(学校)后期如有新增,参照该分类办法归入相应类别称谓,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五、几点要求

1.各股室(单位)要把治理“文山会海”、规范督查检查作为改进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维护公文、会议、督查检查等行政行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2.各股室(单位)、学校要以中省“基层减负年”和全县“行政效能提升年”为契机,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懈,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扣2019年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3.局办公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对公文办理、会风会纪、检查督查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推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进行曝光,依照相关规定程序,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蒲城县教育系统单位分类称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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