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059次发布时间:2019-07-23 11:4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园)、民办学校:
为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收费统计工作,根据《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蒲发改发〔2019〕25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系统2018年度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和内容
1.公办高职中(住宿费、体检费)
2.公办义务段学校(伙食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3.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
4.青少年活动中心(短训班培训费)
5.民办学校依据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上报。
二、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在2019年7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收费统计纸质版(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电子版和收费统计分析报告上报计财股。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收费目录中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各中心校收集审核辖区内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民办学校相关资料统一上报。
联系人:杨少恩 联系电话:7212810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