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001次发布时间:2019-08-26 09:5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9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杜绝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生,确保开学收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19年秋季开学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认真落实教育收费政策,收费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陕西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的通告》(陕发改价格〔2019〕926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好收费公示制和校长承诺制,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杜绝乱收费问题发生。
二、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三、严格落实十三年免费教育政策。落实好十三年免费教育政策。民办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落实十三年免费教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局将在开学时对各学校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对经查属实的违规收费行为,将严格追责。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依纪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陕西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的通告》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