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蒲城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陕西省监察对象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695次发布时间:2019-09-02 11:10

 

蒲教发20197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中共蒲城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陕西省监察对象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现将中共蒲城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陕西省监察对象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蒲纪办发2019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正确认识,提高站位。推广应用“陕西省监察对象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监察对象统一管理的有效途径,是监督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陕西省监察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任务。

二、专人负责,准确采集。采集范围是公办教育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局机关全体干部,综合单位、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中层(主任、副主任)以上领导等从事管理的人员。安排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采集录入工作,专人(二级单位指定专人在陕西省监察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录入,基层学校指定专人将电子版交至教育局监察室,由专人负责录入)负责。录入信息的各单位专职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加入微信群与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进行联系沟通。

三、及时录入,做好保密。接到通知后按照录入相关要求,96日各单位完成所有监察对象的录入工作,纸质版要求99日前交至教育局监察室。“陕西省监察对象信息管理系统”是监察对象信息的统一管理系统,其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和有关事项等,要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的相关流程录入信息(详见附件3),不得使用U盘拷贝或外网(互联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数据传输,确保信息安全。

联系人:赵    王硕果

电话:7237902

蒲城县教育系统信息采集微信群:

 

附件:陕西监察对象附件总汇

1.陕西监察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

2.陕西省监察对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此操作手册只用于专职人员录入信息所用,严禁非专职人员传阅、注册,违者将严肃追责。)

3.全县监察对象信息采集填写说明

 

 

 

 

蒲城县教育局

20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