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737次发布时间:2019-09-11 16:17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蒲城县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2019年9月16至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省、市语委关于本届推普周活动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依据本方案及自身工作特点,创造性的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0

 

蒲城县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916日至22日开展第22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根据渭南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渭教发〔2019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蒲城县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三、活动内容

(一)各镇人民政府、县语委各成员单位活动内容

县委宣传部要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发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语言文字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的普及度。

县级各部门要督促工作人员以普通话、规范汉字为基本的公务用语用字,提高工作人员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能力与水平。

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在文化活动和文艺节目内容中积极宣传推广普通话,加强对文化系统直接面向公众的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进一步规范各种文艺活动中的用语用字。

团县委要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群众性活动。

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从业人员的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广播电视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屏幕用语用字;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新闻报道,制作、播出有关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专题节目、公益广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

各公共服务行业要以推普周为契机,结合自身特点,把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切实纳入岗前培训、服务工作考核目标和行业规范之中,并开展相关的推普宣传活动。

(二)学校活动内容  

利用集会时间对全体师生进行推普周宣传教育,向全校师生发出“推普周”活动倡议,介绍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义,明确本届推普周活动的时间、主题。 

组织师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和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政策。要求师生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自查纠正一切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以及已废止的不规范简化字。

校内悬挂醒目的推普周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校园的橱窗、板报等开展校内宣传活动,进一步渲染推普气氛,扩大推普宣传的影响。 

面向社会或家庭进行一次推普宣传,向学生家长或社会发倡议书,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国家有关推普法律法规及推普小常识。

组织师生积极开展汉字书写大赛、经典诵读、诗文创作等大赛。要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推普主题班会或队会,鼓励指导学生自编自演推普节目(课本剧、诗文朗诵等)。

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建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校园内人人讲普通话、用文明语氛围的形成,严格用字、行文等规范,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使普通话、规范字成为校园语言和校园用字。

(三)推普助力脱贫。各镇人民政府,县语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加大农村、边远尤其是贫困地区推普工作力度,精准推普助力脱贫,把贫困家庭作为今年推普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将普通话培训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提升普通话普及率,形成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疏通制约贫困群众脱贫的语言障碍。各单位可联系当地村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间,定期举办经典诵读、书写等活动;各校同时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充分使用和组织编写普通话常用1000句、普通话对照册、地方读本等普及读物,免费向当地村民和有学习需要的人群发放,或举办《普通话常用1000句》培训班等。

四、工作要求

1.紧扣中心,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应该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实现中国梦的有力保障”这一中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重点,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政策,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并开展好本行业系统的推普周活动。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

2.行业联动,城乡并重。各镇人民政府,县语委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整合资源,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将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同行业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做到寓教于乐,整体推进,突出实效,积极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县”。县语委办将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3.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大对本届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网络、户外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终端客户端等加强宣传,将本届宣传海报张贴醒目位置。学校和有关行业要在推普周期间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印发宣传品、致家长和群众的宣传信等,探索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4.及时报送信息。推普周结束后,请各镇人民政府,县语委各成员单位、中小学校于1010日前将活动方案及开展情况纸质版及电子版(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一并报县语委办。

联 系 人:周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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