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601次发布时间:2019-09-12 15:2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根据渭教基〔201955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热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全县中小学校要以建设绿色家园、倡导环保行为、普及低碳理念为内容,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成为绿色社会的播种者、建设者,低碳生活的倡导者、实践者,环境保护的宣传者、监督者,这对于提高全民族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任务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橱窗、宣传栏、板报、校刊校报、微博、微信、校园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2、充分运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爱鸟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湿地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中小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争当环保主人”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征文及书画展等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学校环境教育,中小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生态环保教育的普及率达100%,每学年生态环保教育不少于12课时。要把绿色秦岭相关知识融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环境教育专题活动之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活动。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

1、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环境教育基地,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

2、开展“保护绿色家园”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景区、浅山沟峪、主要河流等附近的街道、村庄、企业,大力宣传保护山川河流的重要意义,主动捡拾白色垃圾,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活动,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更多群众关爱自然、关爱秦岭,增强和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开展生态环保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常态组织开展“擦亮蒲城,争做环保小市民”、“告别纸手帕”、“保护绿色,珍惜生命”、“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节能环保措施征集”、“绿色学校、绿色园丁、绿色小卫士”、“变废为宝”、“防污治霾”、“文明旅行”、“关爱生命,远离烟草”,“珍惜健康,拒绝二手烟”等生态环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知识竞赛、绘画、征文、讲座、手抄报、板报、倡议书、宣讲、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等多样形式,教育学生明白自身言行对于身边环境塑造的重要作用。

 ()开展绿色学校创建

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充分认识学校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重要意义。同时,要组织开展好“绿色学校”、“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完善制度、课堂渗透、开展课外环境教育活动等,促进师生参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行动,提高师生的环境素养,共同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强化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生态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动全县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积极宣传。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新媒介、校园网等宣传平台,通过板报、橱窗、画廊、绘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的重要意义、活动开展及实际效果情况。

()加强指导。各学校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中小学加强业务指导,特别是学科渗透、课题研究和教师生态环境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方面,探索更加科学、更有成效的生态环境教育实施途径、教育方法、教学模式,努力提升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工作的质量。

 

 

 

   蒲城县教育局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