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王晓锋    浏览:2069次发布时间:2019-09-20 09:4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县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安排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实“节点”监督机制,现就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30日结束。

二、督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三、督查任务

1、重点检查各学校是否存在未能采取自愿原则征订教辅;是否存在超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征订教辅资料的问题;是否存在低买高卖、从中牟利行为;

2、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行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超出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型收费范

围违规收取费用行为。

3、是否存在未能按照自愿原则和相关程序征订校服的问题;

4、是否存在学校食堂违规牟利、滥发津补贴问题;

5、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收取班费、水费及其他搭车收费的问题。

四、分组安排

 

牵头股室

参与股室

督查区域

计财股

办公室

职教股

研学办

桥山中学、孙镇初中、洛滨九年制、洛滨、西头、蔡邓、东陈、孙镇、

电力、保南、椿林、永丰九年制、第二幼儿园、城关初中、尧山小学、

尧柏初中、尧柏小学、兴镇初中、苏坊九年制、苏坊、三合、桥陵、兴镇、

梦圆、芳草地、

基一股

基二股

人事股

第三中学、东街小学、南街小学、双酒小学、平路庙、兴华(高、初、小)、龙阳、钤铒、龙池、第五幼儿园、蒲城中学、东槐院小学、

雏鹰学校、荆姚九年制、贾曲、荆姚、原任、甜水井、丰阳学校、

小太阳学校

监察室

党委办

校建股

实验初中、党睦初中、城南一小、城南学校、陈庄九年制、陈庄、党睦、

孝通、阳光学校、第一、第四幼儿园、尧山中学、北关小学、祥塬小学、

戴家小学、第三、八、九幼儿园

内审股

教师中心

宣教办

职教中心、连蒲小学、古镇小学、东杨、芳草地朝阳街小学、翔村九年制、翔村、高阳、东党、大孔、星驰学校、第九幼儿园、罕井初中、

上王九年制、上王、罕井、马村矿、弥家广德、玉树、第七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校要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到学校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从学校校长、分管领导、班主任逐级落实、逐级考核追究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职责。

2、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县纪委拟于国庆期间对教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征订教辅问题、违规收费问题、节假日值班纪律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存在有偿补课、虚报冒领惠民资金、违规收取水费、体检费、乱订教辅资料等收费行为要及时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3、公示标准,接受监督。各校严格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学校收费校长承诺公示制,坚决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4、认真督查,及时反馈。各检查组要根据时间有序开展本督查区域内的检查工作,及时向县局反馈检查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相关表册,并于930日之前将检查结果交至局监察室。县局将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问题及责任人进行调查,对经查实的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蒲城县教育局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