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069次发布时间:2019-09-20 09:4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县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安排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实“节点”监督机制,现就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二、督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三、督查任务
1、重点检查各学校是否存在未能采取自愿原则征订教辅;是否存在超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征订教辅资料的问题;是否存在低买高卖、从中牟利行为;
2、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行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超出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型收费范
围违规收取费用行为。
3、是否存在未能按照自愿原则和相关程序征订校服的问题;
4、是否存在学校食堂违规牟利、滥发津补贴问题;
5、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收取班费、水费及其他搭车收费的问题。
四、分组安排
牵头股室 |
参与股室 |
督查区域 |
计财股 |
办公室 职教股 研学办 |
桥山中学、孙镇初中、洛滨九年制、洛滨、西头、蔡邓、东陈、孙镇、 电力、保南、椿林、永丰九年制、第二幼儿园、城关初中、尧山小学、 尧柏初中、尧柏小学、兴镇初中、苏坊九年制、苏坊、三合、桥陵、兴镇、 梦圆、芳草地、 |
基一股 |
基二股 人事股 |
第三中学、东街小学、南街小学、双酒小学、平路庙、兴华(高、初、小)、龙阳、钤铒、龙池、第五幼儿园、蒲城中学、东槐院小学、 雏鹰学校、荆姚九年制、贾曲、荆姚、原任、甜水井、丰阳学校、 小太阳学校 |
监察室 |
党委办 校建股 |
实验初中、党睦初中、城南一小、城南学校、陈庄九年制、陈庄、党睦、 孝通、阳光学校、第一、第四幼儿园、尧山中学、北关小学、祥塬小学、 戴家小学、第三、八、九幼儿园 |
内审股 |
教师中心 宣教办 |
职教中心、连蒲小学、古镇小学、东杨、芳草地朝阳街小学、翔村九年制、翔村、高阳、东党、大孔、星驰学校、第九幼儿园、罕井初中、 上王九年制、上王、罕井、马村矿、弥家广德、玉树、第七幼儿园 |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校要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到学校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从学校校长、分管领导、班主任逐级落实、逐级考核追究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职责。
2、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县纪委拟于国庆期间对教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征订教辅问题、违规收费问题、节假日值班纪律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存在有偿补课、虚报冒领惠民资金、违规收取水费、体检费、乱订教辅资料等收费行为要及时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3、公示标准,接受监督。各校严格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学校收费校长承诺公示制,坚决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4、认真督查,及时反馈。各检查组要根据时间有序开展本督查区域内的检查工作,及时向县局反馈检查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相关表册,并于9月30日之前将检查结果交至局监察室。县局将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问题及责任人进行调查,对经查实的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