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667次发布时间:2019-09-20 10:52
关于发放2019年4-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学校:
根据《蒲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4-6月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蒲财办预﹝2019﹞556号)文件精神,现就关于发放2019年4-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贴对象为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义务教育段次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的学生和职教中心所有学生。
二、补助标准。
每生每月30元,3个月每生共计补贴90元。
三、发放要求。
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各校要对学生及其家长明确发放资金为4—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告知补贴的标准。
二是要做好发放工作。“价格临时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抵扣生活费,要造册发放并经学生或家长签字,特别是春季学期已经毕业离校的学生,要积极联系学生或家长领取补贴,确保享受学生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要做好监督检查。各校要明确发放人员,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教育、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将联合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各学校要在9月30日前发放结束,并将签字后的发放册复印加盖公章交计财股备案。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