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734次发布时间:2019-09-27 09:0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陕西省《贯彻〈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方位展现近年来我县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校园文化内涵和师生良好精神风貌,讲述蒲城教育故事,弘扬教育正能量,经研究,决定举办蒲城县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庞建军任组长,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高(职)中校长、各片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董新庄兼任,主要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策划、节目选拔、展演编导等。

二、指导思想

三年一届的全县校园文化艺术节,是向社会各界展示教育教学成果、展现校园艺术风采、师生才艺素质的一个窗口。本届艺术节旨在通过舞蹈、歌曲、朗诵、器乐、武术、戏曲、情景剧等各种艺术表现形式,全景式展现近年来我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创建成果,展演节目涵盖高、初、小、幼各个学段和普教、职教、特教各个方面,兼顾城乡学校,师生同台献艺,通过节目展演表现校园浓郁的文化气息和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主题

 缤纷校园  七彩梦想

四、参加办法及汇演时间安排

(一)参加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二)分组办法:

东区:桥山中学、孙镇片区

南区:第三高中、党睦片区、兴华学校

西区:蒲城中学、兴镇片区

北区:尧山中学、罕井片区、职教中心

城区:城区片区、城区各公办幼儿园、矿区幼儿园、矿区东方幼儿园

(三)汇演时间安排:

本次文化艺术节汇演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按照分组办法,由每区第一个单位牵头组织,负责该区节目的预选、彩排、演出,其余单位、片区(负责安排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做好节目的组织选送工作)应积极准备,精选节目,配合牵头单位完成演出。各区的演出必须于20191128日前结束。

第二阶段:县教育局成立编导组,对第一阶段演出中选拔出来的优秀节目进行统筹编导,组织全县汇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形式

1.声乐:合唱(合唱队人数不低于8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与曲艺:校园剧或情景剧(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小品或相声(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快板或独角戏(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自创节目:人数不超过2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共设五个奖项,分别为:优秀组织奖、优秀节目奖、优秀表演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创作奖。对于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单位要将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与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省双高双普合格县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普遍组织开展相关文艺活动的基础上,做好节目选拔和报送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素质教育体系建设、学校特色社团、幼儿游戏化课程开发等方面开展艺术创作,鼓励作品原创,反映各自特色,扩大宣传效应。

(二)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各高中、片区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确保全县中小学师生文艺汇演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各片区要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注重质量,展现风采。各高中、各片区要严把节目质量关,组织专业人员对参加初演的节目进行审查,节目要求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各高中、片区演出时间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基教二股,届时县局将组织编导组人员参与节目遴选。

(四)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参与演出活动师生的组织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蒲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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