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党发【2011】2号

作者:admin    浏览:2808次发布时间:2011-02-25 14:46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

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蒲教党发【2011】2号
各支部(总支):
    为了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提升教育系统党员承诺制活动的成果和水平,不断拓宽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局党委制定了《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1月19日
 
 
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
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蒲城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精神(蒲创先发〔2010〕03号),为了把共产党员承诺制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创先争优活动在我系统的积极作用,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公开承诺对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政治保证。
    二、承诺内容
    各党支部(总支)要按照“五个好” 要求,紧紧围绕“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主题,全面把握“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促进校园和谐”的目标要求,结合职能要求和岗位实际,明确承诺内容。
    局机关和综合单位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在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完成重点目标任务、提升工作标准及服务师生群众、为基层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认真履职、改革创新、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学校党组织要围绕促进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服务地方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积极创建班子团结争先、党员服务率先、机制健全保先、工作业绩创先、师生群众评价领先的党组织。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争做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先进典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引导本支部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育人意识、奉献意识;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创造性开展支部工作,发挥阵地堡垒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党员、群众的生活,解决实际问题,建设和谐校园。
    教职员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公开承诺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共性承诺,主要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作出承诺。二是岗位承诺,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自身情况,从实现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加强自身形象等方面作出承诺。三是实事承诺,每名党员都要向群众承诺做一件或几件实事,让群众看到公开承诺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基本要求
    一是要体现先进性。严格标准,按照《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防止把基层党组织等同于一般性的组织,把党员等同于普通群众,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示范带动、争做表率、共创一流,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增强实效性。各基层党支部根据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紧扣新课堂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中心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比贡献,立足本职创佳绩,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把握可行性。要实事求是,公开承诺要因地因人因事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承诺的事项要符合实际、具体实在、切实可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
    四、方法步骤
    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特点,教育系统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按以下步骤进行。
    1、调研提诺。各支部(总支)和党员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调研走访等形式,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据此提出符合实际的承诺,认真填写公开承诺书。
    2、组织审诺。党委对支部(总支)、支部(总支)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逐一进行审核把关,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是否围绕中心任务,是否立足党员岗位特点,是否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补充完善。
    3、公示亮诺。各支部(总支)要召开党员大会,每个党员向大会宣读承诺内容。设立专栏,通过党务公开栏、板报等形式,进行承诺公示,方便组织监督。
    4、督促践诺。各支部(总支)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按照时限要求,有计划的逐步落实。要建立督促制度,党委每学期对落实承诺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点评,并进行记录,促使承诺兑现。
    5、大会评诺。召开评议大会,通过评议党员、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定评议结果,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公开承诺将分段、有序进行,从2011年3月开始,到2011年7月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行;从2011年7月到2012年7月前,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进行。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各支部(总支)要提高认识、扎实部署、精心组织,使公开承诺工作迅速、全面铺开。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针对教育系统特点,加强对各支部(总支)和党员公开承诺的指导研究,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增强承诺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支部(总支)要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步骤,积极推介在公开承诺中创造的有效方法、先进经验,增强广大党员参与公开承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3、加强督导,促进任务落实。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公开承诺的督查指导,确保教育系统党员全部参加,不留空白点。并坚持跟踪问效,对程序不符合要求、承诺标准过低的,限期整改。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4、严格程序。各支部(总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承诺事项,承诺事项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支部(总支)务必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公开承诺书上报局党委办。
   附:1、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