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1808次发布时间:2019-10-31 10:05

 

 

蒲教发20198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191031

 

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

 

为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中小学生及幼儿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蒲城县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预警分级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

三、应急响应措施

(一)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组织各类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

(三)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四、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发布、降级和解除

(一)县教育局根据蒲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情况,发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预警响应措施的指令,降级或

解除。

(二)各中心校,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县教育局和县政府相关机构要求,按照预警分级特征启动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发布应急响应预警的措施、降级或解除指令。

(三)各中心校,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县教育局和县政府相关机构发布的应急响应措施、降级或解除指令,负责组织本校本园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具体实施工作。当蒲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解除后,县教育局发布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Ⅰ级预警应急响应在停课日当天解除或降级时,中小学、幼儿园次日恢复上课。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中心校,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做好师生健康防护措施教育,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各中心校,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蒲城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制定应急方案,指导本校本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的制定及落实。

(三)各中心校,各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各中心校指导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接到预警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后启动实施、并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智力运动项目;县直学校、幼儿园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本校本园重污染天气的相关应急工作。

(四)中小学在停课期问,学校可通过“校园网”“微信群”等平台,为学生提供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看护好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Ⅰ级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或解除后,及时通知学生停课或恢复上课时间。

(五)各中心校,各学校、幼儿园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中心校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领导等相关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