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850次发布时间:2019-11-01 09:15
蒲教发〔2019〕89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全县教育系统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31日
全县教育系统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蒲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的通知》(蒲扫黑办发〔2019〕36号)和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任务目标
经过两年持续努力,涉校、涉师、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以根本铲除,防范打击涉校、涉师、涉生的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得以根本改善,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努力营造全县教育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基本原则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县不同区域、地方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单位实际,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威胁师生安全的问题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
3.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同时,认真梳理教育系统各单位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突出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和重要性,形成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各校要大力宣传中省市县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宣传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3类涉黑涉恶和8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摸排重点,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标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定期排查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线索,鼓励检举揭发涉校、涉师、涉生黑恶势力行为和人员。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持续开展法治、毒品预防、“校园贷”、“网络贷”、“套路贷”、电信诈骗、反邪教警示等专题教育活动,筑牢校园安全思想防范基础。
(三)制定防范预案。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应急预案,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制定预防措施和有效的险情处置程序,保障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事故发生。
(四)完善校园案件报告制度。各校要会同镇办、公安部门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黑恶势力侵害校园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学校应当及时向辖区镇办、县教育局、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五)强化警校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校要主动向当地镇办、相关部门报告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要密切与镇办、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警校联动,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
(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蒲城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蒲教发〔2019〕49号)文件要求,及时联合镇办、公安、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健全校园周边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七)加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结合《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蒲城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校要充分发挥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作用,继续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自护教育以及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校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县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安全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保器材购置、专(兼)职人员培训,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四)严肃问责追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县局将不定期对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