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885次发布时间:2019-12-10 15:44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上报春节前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为了充分体现各级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关爱,落实党内激励、帮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上报2020年春节前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通知》(蒲组函[2019]62号)文件精神,现就上报2020年春节前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1.曾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其他各种荣誉称号的生活困难党员;
2.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的党员,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牺牲的党员家庭;
3.教育工作一线的生活困难党员;
4.年老体弱、身体残疾,已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党员。
凡已享受党和政府优抚补助,或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不在慰问之列。
二、有关要求
1.2019年度已经享受生活困难党员慰问的党员,原则上不再重复上报。局党委将根据上报情况,筛选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慰问。其他未慰问的生活困难党员由各基层党组织在春节前自行安排慰问。
2.各基层党组织限报一人,对于确定的生活困难党员,须经过会议研究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监督。
3.各基层党组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活困难党员的摸底统计和上报工作,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蒲城县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和《蒲城县生活困难党员统计表》上报局党委办,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电子版发送至:pcjy7212135@163.com
附件:1.蒲城县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