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2907次发布时间:2019-12-23 09:2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
通 知
各民办学校,城区片区: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年检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对象
1.经市、县教育局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均属本次年检的对象。其中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学校,由县教育局进行检查评估后报市教育局终检。
2.县域内经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文化培训机构。
二、年检主要内容
年检主要内容为:一年来学校在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招生行为、资产与财务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情况(详见附件1)。
三、年检时间安排
本次年检工作从2019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0年1月17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2月20日-12月22日)。各民办学校、城区片区要制定年检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陕西省关于规范民办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蒲城县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及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文件和评估标准,做好相关学习笔记及宣传工作,充分做好自查自评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阶段(12月23日-12月29日)。由各民办学校依据《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表》(附件1对应段次)逐条逐项对照自查自评,形成对标报告,并向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度学校工作与学校发展情况对标报告(参照附件1编制)和PPT汇报电子版;
2.2019年度学校财务审计报告(从1月1日至12月底),并附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本项材料可推迟到2020年1月15日前上报);
3.《2019年陕西省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
4.《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利性民办学校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改(原物价)部门收费审批文件或备案表册;
6.学校自有房产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7.《2019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含电子版,见附件3,excel版在附件2中包含);
8.《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评估检查登记表》、《渭南市民办学校信息登记表》(含电子版,见附件4、5)。
以上材料,除《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财务审计报告外,其他材料应胶印成册(经教育部门审定无误后胶印),务必于12月29日前上报教育局职教股(纸质版和电子版)。
第三阶段:县级检查阶段(12月30日-2020年1月10日)。教育局将抽调专人,组建年检工作组,深入各民办中小学,采取“听、查、看、访”等形式,即就是听汇报(一律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查资料(按照A级或一级指标分类整理)、看校容校貌及部室、走访教师及学生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一年来的运行及发展情况,结合民办学校年检上报材料,按照《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表》分类逐校逐项进行量化得分。同时,教育局对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抽检。
第四阶段:总结与惩戒阶段(1月11日-1月17日)。检查工作结束后,教育局将依据各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情况,并结合各民办学校一年来贯彻落实、执行教育局工作安排、信访问题处理等情况,逐校得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撤销四个等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办学资格:
1.内部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者;
2.招生严重弄虚作假,欺骗社会、欺骗学生,影响恶劣者;
3.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经告诫仍不改正者;
4.学校资金链断裂,或办学人抽逃资金者;
5.擅自将办学移交转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者。
对年检合格者,由市、县教育局在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
对初步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且无一票否决情况者,教育局将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责成学校限期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涉及换证的暂缓更换新证。整改期满经检查验收整改到位者,可上浮一个等次形成正式结论,然后办理年检戳记手续。
经限期整顿仍不合格者,市、县教育局在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本年度年检不合格戳记,责令停止下年招生。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无教学活动的学校,审批机关依法取消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终止其办学。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办学校年检是对学校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是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民办学校自我总结,相互交流,提升办学条件的有效途径,更是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办学机构的参照。各民办学校、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要引起高度重视,成立迎检工作专门机构,董事长、校长要亲自负责,带头抓好自查和迎检工作,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是各民办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自查总结,材料务必真实、数据务必准确。二是各检查组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把握学校情况,客观公正地为每所学校逐条逐项评估赋分,要注重帮助学校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供点子,力争使年检更好地起到促进学校工作的作用。
(三)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将通过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引导广大家长为学生选择合格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
联系人:曾晓楠 电话:7219741
附件(网站下载):附件汇总
1.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表
2.2019年陕西省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
3.2019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
4.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评估检查登记表
5.渭南市民办学校信息登记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