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281次发布时间:2019-12-26 16:3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9-2020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19-2020学年度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渭教基〔201983)的文件要求,经县局研究,现将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收)假时间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幼儿园)

放假时间:2020元月12日(腊月十八)。

收假时间:202029日(正月十六)报到,210日(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2.高中阶段学校

放假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元月18日(腊月二十四)。
   
收假时间:202029日(正月十六)报到,210日(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三年级,各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寒假期间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高中学校自行安排)。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相关要求

(一)认真抓好期末工作。各学校要切实抓好期末复习及质量检测、学生成绩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等工作,认真做好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的分析与评估,按照有关要求对年度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归档。各校工作总结于元月12日(腊月十八)前报局办公室。

(二)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一是放假前,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把学生寒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组织召开辖区幼儿园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好寒假安全工作。二是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拖延。假期值班安排表于元月12日(腊月十八)前报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一份。

(三)严格落实各项减负规定。严禁幼儿园利用假期组织幼儿参与各种兴趣班和商业性演出;严禁义务段和高中阶段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能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学校及教师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教育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寒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切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过节,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让学生轻松愉快健康过节。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温馨、祥和的春节。

(五)筹划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各单位要在收假前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领导成员要提前到校,研究并安排有关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开学。

 

 

 

          蒲城县教育局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