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锋 浏览:1383次发布时间:2019-12-27 15:1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集中办理校车政府使用许可及标牌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县校车政府使用许可及标牌申领有关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办结效率,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办理校车政府使用许可及标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全县提供校车接送服务的小学和幼儿园,其校车政府使用许可有效期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以前,或因更换校车驾驶人等原因需重新办理许可,均属本次集中办理的对象。
二、受理时间
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3日。
三、有关要求
1.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对辖区小学(幼儿园)校车政府使用许可及车辆标牌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统计,并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小学(幼儿园),要督促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积极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辖区校车运行线路,原则上不得增加新的停靠站点,同时在初审校车时需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校长(主任)签字并盖章。
蒲城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7日